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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子女类签证(IR/CR2)

美国公民可在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为其外籍子女或继子/继女通过填写I-130表申请移民签证。请注意:要与非亲生的孩子具有合乎资格的父母与子女关系,美国《移民和国籍法案》规定美国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关系必须建立在孩子18周岁之前。 因此,如果美国申请人再婚时,其继子/继女已超过18周岁,将不再享有IR2类的移民申请资格。

在一定条件下,美国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可直接申请美国公民身份而无需办理移民签证赴美。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查询此处,或联系你居住地的就近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的美国公民服务部。

 

 

 

 

 

 

 

 

 

 
  发布时间:2009/9/30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1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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