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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宗教人士签证 (临时七类签证)

临时七类签证可发给赴巴西参加宗教活动的神职人员。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文件:
1.巴西的宗教机构应提供:
a) 登记证明;
b) 其负责人合法代表该机构的证明;
c) 为申请人提供在巴西期间生活和离开巴西回国的费用担保。
2.申请人应提供:
a) 护照:护照有效期自申请人出国旅行之日算起不得少于6个月。
b) 两张领事处提供的签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有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
姓名一栏和其他中文名称可用汉语拼音填写。
所有申请表格需用A4纸机打成正反面,不可手写。
c) 两张2寸黑白或彩色近照。
d) 参加过宗教学习的证明。神职人员应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e) 简历;
f) 未受刑事制裁公证;
g) 如系神职人员的家属,还需提供结婚公证或出生公证及与申请人关系
的证明;
h) 申请人未经巴西印第安基金会的批准,不在巴印第安地区活动的声明;
i) 在本领区居住的公证。
临时七类签证收费标准:700元人民币
 
注意事项:
  • 所有巴西方文件均需经过巴西公证处公证。
  • 临时七类签证的停留期最多为一年,其延期申请需在签证到期前30天到
    巴西联邦警察局办理。
 
  发布时间:2007/5/25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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